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甲氨基阿維菌素2% | ||||||||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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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要求: 1、本品應于甜菜夜蛾低齡幼早至三齡盛發(fā)期施藥,注意均勻噴霧。 2、本品傍晚施藥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。 3、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 | ||||||||
產品性能: 本品殘效期較長,其作用機理阻礙害蟲運動神經信息傳遞而使身體麻痹死亡。作用方式以胃毒為主兼具觸殺作用,對作物無內吸性能,但能滲入施用作物表皮組織,因而具有較長殘效期。對防治甘藍甜菜夜蛾有較好效果。 | ||||||||
注意事項: 1、本品在甘藍上使用的安全間隔期為12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數(shù)為2次。 2、本品對桑蠶和蜜蜂和魚有較高毒性,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,開花植物花期,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。遠離水產養(yǎng)殖區(qū)、河塘等水體附近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藥器具,防止藥液污染水源地。 3、本品不可與呈堿性的農藥等物質混合使用。 4、使用本品時應穿防護服和戴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 5、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。 6、避免孕婦和哺乳期的婦女接觸本品。 7、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 8、赤眼蜂等天敵放飛區(qū)域禁用。 | ||||||||
中毒急救措施: 中毒癥狀:早期癥狀為瞳孔放大,行動失調,肌肉顫抖,嚴重時導致嘔吐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應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,不慎接觸皮膚或濺入眼睛應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,誤服應立即攜此標簽將病人送醫(yī)院治療;經口:立即引吐并給患者服用吐根糖漿或麻黃素,但勿給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東西。搶救時避免給患者使用增強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藥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 | ||||||||
儲存和運輸方法: 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、無關人員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保存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 | ||||||||
質量保證期:2年 | ||||||||
備注: 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含量:2.2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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